這單交易創紀錄!租賃物價值高達130億元
編輯:超級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25-06-13 / 閱讀:141
據天津日報今日報道,昨天上午,中國融資租賃業又迎來了一個歷史性時刻:天津東疆第1000艘租賃船舶簽約落地。兩項新紀錄隨之產生:迄今為止我國單個項目融資金額最大(約12億美元)、參與成員最多(6家租賃公司)的聯合租賃項目。一、一單聯合租賃交易130億元
本次簽約的主角Gimi輪,當前正在距天津直線距離約10000公里之遙的非洲塞內加爾近海開發油氣資源。Gimi輪是一艘浮式液化天然氣生產儲卸船(FLNG)。據新加坡洲橋航運董事總經理王東介紹,該船長283米,寬62.6米,上層甲板高度達21米,全球同類型船舶僅有7艘。FLNG被譽為“移動的天然氣工廠”,能在深海直接完成天然氣的開采、凈化、液化、儲存,并通過運輸船運往全球。

這艘體型堪比航空母艦的巨輪由新加坡建造,承租方為國際天然氣行業巨頭戈拉爾液化天然氣集團(GolarLNG),Golar LNG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專注于FLNG基礎設施建設和全球運營,是世界最大的FLNG船東、該領域市場領軍企業。此項目船舶總投資近18億美元(按當前匯率折算約130億元人民幣),其融資采用了創新的聯合租賃模式,由國銀金租、華夏金租、江蘇金租、昆侖金租、浙銀金租和深圳租賃共同組成的“聯合體”提供約12億美元的租賃融資,簽約后,各家租賃公司將按不同份額持有船舶所有權。
項目創下了國內融資金額最大、參與成員最多的國際聯合租賃項目紀錄。二、關于聯合租賃
報道指出,此前,國際聯合租賃業務在國內鮮有開展,因其對商務協同、法律支持、區域政務服務的專業性、確定性和效率要求都極高。
不僅如此,“真正的”聯合租賃業務在國內也是偶爾才有租賃公司攜手開展。
而此前在市場上常常看到的“聯合租賃合同”,多數是租賃中介用來實現居間費用的工具,它們實際上與融資租賃業務關聯度不大,卻常常游走在合法合規的邊緣地帶。
此前,六家頭部租賃公司開展規模如此巨大、專業性要求非常高的國際聯合租賃,正好也為聯合租賃正個名。
2009年,中國銀行業協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張羅了個“聯合租賃合作公約”,供有關成員單位簽署,指導各金融租賃公司規范操作聯合租賃業務。2010年8月,中國銀行業協會金融租賃專業委員會向各金融租賃公司發送《聯合租賃業務合作規范》和《聯合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下面引用規范對聯合租賃的定義:“本規范所稱聯合租賃業務,是指由一家金融租賃公司或融資租賃公司牽頭召集,若干家金融租賃公司或融資租賃公司共同出資,按份共有租賃物,并按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方式承擔風險、分享收益,共同為相同承租人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一種融資租賃業務模式。”最新修訂后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金融租賃公司與具備從事融資租賃業務資質的機構開展聯合租賃業務,應當按照“信息共享、獨立審批、自主決策、風險自擔”的原則,自主確定融資租賃行為,按實際出資比例或按約定享有租賃物份額以及其他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相關業務參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銀團貸款業務監管規則執行。”
聯合租賃的正確打開方式是:不同稟賦的融資租賃公司基于相互信任一起做項目,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優勢互補。
聯合租賃,讓租賃公司在自身資金、資源、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時有機會通過與同行公司組團提供資金和服務的方式,實現一起做大做強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