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忌自嗨 | 融資租賃公司兼營經營租賃,是重大金融監管合規問題!
每當有機構咨詢筆者,融資租賃公司(本文不區分金租和商租,統稱融資租賃公司)創新經營租賃業務的相關問題時,筆者在研究和解答后,總是會特別提示一句:融資租賃公司兼營經營租賃,是重大的金融監管合規問題!務必慎重,非必要不開展!如果一定要問筆者的態度,筆者態度很明確:少做慎做,最好不做!
四個大字:切忌自嗨!
為什么這么說呢?這要從融資租賃公司兼營經營租賃的源起開始說。
融資租賃公司兼營經營租賃,主要是由三方面的歷史原因形成的。
第一方面,行業慣例。這在交通工具領域非常明顯,飛機、船舶市場高度國際化,經營租賃早已成為行業慣例。我國資本和產業想要進入,就必須與國際接軌。故而,融資租賃公司兼營飛機、船舶的經營租賃,監管一般持認可的態度。只要不出格,基本開綠燈。
第二方面,補齊短板。這在融資租賃公司拓展一些輕資產行業時表現明顯,比如工程建設。建筑業企業是典型的輕資產行業,工程機械等一般靠經營租賃,自購比例較低。而建筑業又是國民經濟第一大支柱,工程機械銷量巨大,融資租賃公司不愿意放棄這塊蛋糕,就只能靠經營租賃補齊經營短板。
第三方面,被逼無奈。這在汽車交通行業尤為明顯。以乘用車零售為例,汽車天然是銷售去化而非租賃去化。當租車成為潮流時,其實意味著車賣不動了。汽車經租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被逼出來的模式創新。消費者的經租需求未必真實,往往是被動引導出來的。這個業務就非常尷尬,舉步維艱。
隨著金管總局金規8號文的發布,金融租賃公司開啟大轉型。我們來看8號文關于規范融資租賃經營行為的相關規定:
監管指揮棒提倡什么,反對什么,是一目了然的。經營租賃并不在提倡之列,而是消失不見。究其原因,蓋因經營租賃并非金融業務,并不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的職權范圍之內。可見,總局并無引導金融租賃公司兼營經營租賃的想法。
而在金管總局的三定方案中,融資租賃公司被劃歸“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管理。雖然業內解讀不同,但毫無疑問的是,商租面臨的監管形勢是非常嚴峻的,非法金融活動必受打擊。在此局面下,兼營經營租賃,可能并非轉型首選。
也許業內人士會有疑惑,此前多年,融資租賃兼營經營租賃一直是行業常態,為何現在就有風險了?
筆者只能說:此一時也,彼一時也!
當年,融資租賃公司還可以兼營商業保理。現在呢?曾經一度放開的兼營“與融資租賃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現今已經變成“不得兼營”。監管趨勢明顯趨嚴。要知道,商業保理和融資租賃一樣,是歸金管總局管理的,是一個媽的兩個仔。現在,就連同門兄弟都不得兼營了,那么,壓根不歸金融監管總局管理的經營租賃,恐怕就更不受監管待見了!
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君子當知時變!
從我國金融監管的大體制看,金融機構,無論是銀行還是非銀行,一般都不得兼營非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即是這一原則的體現。融資租賃公司兼營經營租賃,源起是筆者前述三個方面的原因,是金融泛自由化時代的歷史產物。面向未來,這條老路,未必好走。
筆者認為,除了監管機構并未提倡融資租賃兼營經營租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這兩大重大信號外,兼營經租還面臨著如下幾大困境。
第一大困境:套利不能。兼營經營租賃,并非經租多么美好,而是融租干不下去了。經營租賃要是美好,早就干了,還用等到現在?這一點廣大從業者心知肚明。做經營租賃,其實是想把它當成融資租賃的平替,從而規避總局關于租賃物、融資租賃交易結構、資金投向、回租限制等方面的監管,繼續套利。這類思維下構建的經營租賃,實際上是類信貸的變種,名為經租,實為借貸,結構風險畸高。以此套利,難!
第二大困境:跨界不能。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壓根不是同一物種,連相近物種都稱不上。在行政管理體制上,融資租賃歸金融監管,經營租賃歸其他部委管理,比如住建、民航、海事、藥監等。部委之間的協調要上升到院務,難度之大,確有必要嘛?金融監管總局未必愿意插手這類事務。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更有自己的監管規則,別說經營租賃,有時連融資租賃都要管。比如融資租賃公司經營醫療器械,需要辦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跨界,不是你想跨就能跨的。如果融資租賃公司開展的設備經租五花八門,涉及多個行業主管部委,那到底要申請多少行業資質,又到底歸哪個部委主管呢?
第三大困境:人力不能。融資租賃公司的人才體系,是按照類信貸模型招募和建設的。這是一批金融人才,而非產業運營人才,可以說,做融資租賃和做經營租賃,隔行如隔山。讓金融人才翻山越嶺去干產業工人的活,先別說他們能不能做到,就連愿不愿意,都很難說。現在轉型中小微,一批大對公部門的人員都想著轉行了,寧可躺平也不愿意干小微融資租賃,更別說去干更苦更累的經營租賃了。基因不同,強行進化,談何容易!把這批金融人才逼死,也未必做得到。
金融和類金融業自由創新的時代已經過去,國家在強力整治金融亂象。在此情勢下,融資租賃公司的任何創新,都要謹小慎微,嚴合監管,聚焦主業,求實圖存。對于任何偏離主業的多元經營,包括保理,也包括股權投資、經營租賃,一定要慎之又慎,切忌自嗨!要知道,做這些,都是偏離融資租賃主業,是想脫離金融監管,在別人媽的地盤上混飯吃。監管機構會做何感想?其他行業主管部委,又會做何感想?小小的融資租賃行業,真能在這么多主管部委的眼皮子底下,多元經營,遍地開花嗎?
關于兼營經營租賃,難聽話也不宜說太多,說到位即可,聽不聽請便。筆者認為,如果一定要兼營經營租賃,務必堅守如下原則:
控總量,防風險,嚴合規,打招呼!
控總量:嚴格控制經營租賃資產在企業總資產中的占比和大客戶集中度,以免占比過大,導致被認定為一般工商業企業,被剔除出金融監管體系,即被摘掉融資租賃牌照!
防風險:要尊重經營租賃的業務實質,不能以金融放貸的思維去做經營租賃,更不能把經營租賃當成融資租賃的平替,進行監管套利。很多創新,不出風險則罷,出了風險就是金融亂象,后果很嚴重!
嚴合規:經營租賃涉及到哪個行業,就要去哪個行業主管部委申請行業經營資質和牌照,不要無照經營。一定要限制在商業模式成熟且得到監管認可的飛機、船舶等領域,不要輕易跨界,更不要創新市場上沒有的經租模式。
打招呼:很簡單,就是做經租之前,事先和金融監管總局相關司局和地方當局打招呼,問清楚可不可以做,摸清監管的態度,不要想當然,不要自以為是,一定要高度重視監管部門的指導意見和建議。
明者見危于無形,智者窺禍于未萌。在多元化經營這一重大金融監管合規問題上,君子當知時務,不立于危墻之下!
務必高度重視監管合規!
務必高度重視監管合規!
務必高度重視監管合規!
問一句:你家的融資租賃主業,做得怎么樣了?
作者:馬宏 來源:新宏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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