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庫上線!一文閱盡首批融資租賃典型案例裁判要旨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并向社會開放。
有幾點信息值得關注:
1、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的是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核認為對類案具有參考示范價值的權威案例,包括指導性案例和參考案例。
目前人民法院案例庫入庫案例達到3711件,案例庫將及時補充新案例、清理替換過時案例。
2、中國裁判文書網不會關閉,與人民法院案例庫互為補充。在繼續辦好、優化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同時,建設人民法院案例庫,收錄體例規范、要素齊全、便于檢索的參考案例。
下文收錄了其中首批“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典型案例之裁判要旨,供從業者參考。
案例1:上海某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訴訥河市某某醫院、訥河市某某投資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租賃物部分真實情形下“名為租賃實為借貸”之司法認定
裁判要旨:
出租人雖然無證據證明租賃物的真實性,但承租人自認部分租賃物真實存在,使得合同并非完全缺乏“融物”屬性,不應簡單以出租人舉證不能否定融資租賃性質,而應進一步結合出租人審核行為考察其真實意思表示,同時考察租賃物低值高估的程度,綜合做出判斷。
判決價值在于:
一、提示出租人未盡租賃物真實性的審核義務的風險,進一步規范融資租賃公司審核行為,促進合規、審慎;
二、通過司法裁量,對于以租賃之身、借金融之名、行貸款之實的行為進行負面評價,引導其回歸融資租賃本源,服務實體經濟;
三、合法合理認定合同性質,保護中小微企業融資路徑,免于陷入高成本陷阱。
案例2:某金融租賃公司訴浙江某公司等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融資租賃物巨幅貶值情況下承租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裁判要旨:
當租賃物價格變化較大、租賃物價值難以確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又均不愿意啟動評估拍賣程序時,對于出租人主張的解除合同后,承租人未按期交回租賃物,應當支付船舶使用費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可以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按照租金標準判決承租人賠償因合同解除后繼續占有使用租賃船舶造成的損失。
案例3:某某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訴江陰市某某紡織有限公司等、第三人蘇州某某機械有限公司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融資回租中出租人善意取得租賃物的司法認定
裁判要旨:
融資租賃合同中,對于售后回租的,出租人能否通過善意取得的方式獲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須對融資回租合同簽訂時承租人是否已取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進行先行判定,然后方能再對出租人是否適用善意取得進行判定。
由于售后回租方式的特點,在承租人將租賃物所有權讓渡給出租人的過程中,租賃物的占有使用狀態并未因此而發生改變,此種占有改定情形下由于公示作用嚴重不足,不應將之視為善意取得成立的“交付”要件。在承租人未完全取得設備所有權時,即使出租人主觀上是善意的,但由于租賃物并未實際“交付”給出租人,出租人無法通過善意取得的方式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案例4:某融資租賃公司訴浙江某消防器材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管轄權異議案
——合同是否涉嫌刑事犯罪不屬于管轄權異議審查范圍
裁判要旨:
在合同糾紛中,在合同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情形下,常有被告以案涉合同涉嫌經濟犯罪為由對法院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處理。管轄權異議解決的問題為法院是否有管轄權,通常采取形式審查的標準,即根據雙方合同約定的內容來確定法院有無管轄權。至于案涉合同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法院是否應當駁回起訴,向公安機關移送案卷,不在管轄權異議審查的范圍之內。
案例5: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某信托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執行監督案
——債務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前,人民法院依法不中止對債務人的執行
裁判要旨:
債務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前,人民法院依法不中止對對債務人的執行。債權人僅以已對債務人申請破產,債務人已處于破產審查階段為由,請求停止執行,不予支持。
案例6:某某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訴閆某、北京某某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等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
——融資租賃案件三種保證金的性質甄別及回購價格確認
裁判要旨:
1、回購型融資租賃業務牽涉到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回購人等四方主體的不同權利義務,往往存在租賃保證金、回購保證金、合作保證金等三種保證金形式,每種保證金在涉訴后的處理又會關涉回購價格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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