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平臺類業務萎縮 部分不需標的物擔保函
今年交易對手“放得更開”,只要融資平臺不在銀監會名單內,就可以直接簽約。如果是銀監會名單內的融資平臺,則可以將其子公司作為交易對手。增信方式也有所變化,現在已不需要融資平臺出同級人大納入財政預算的承諾函、財政擔保函,只需要找一個AA+以上的公司提供連帶擔保。
“現在我們和融資平臺談論業務時,成本8%以下融資平臺才會和你談,高于8%都不用談。”3月下旬,西部省份一位從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2015年初,受“43號文”影響,銀行收緊了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彼時,由于融資租賃成本介于銀行貸款和信托之間,交易結構設計相對靈活,融資租賃的平臺類業務一度迅速發展。
去年下半年以來,經濟穩增長壓力加大,融資平臺從商業銀行融資的管控有所放松。同時,由于地方債置換債規模擴大,融資平臺從財政系統獲得置換債的規模增加。這兩種主要融資渠道成本遠低于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平臺類業務的空間受到擠壓。
“融資平臺對租賃公司的資金需求不高,現在業務開展得比較難。”前述西部省份從事平臺類業務的人士表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家租賃公司、融資平臺人士處獲悉,目前融資平臺租賃類業務已明顯萎縮,同時其交易結構更加簡化。
平臺類業務萎縮
諸多信息顯示,2015年上半年,融資租賃平臺類業務獲得較大發展。
“43號文”印發后,融資平臺通過銀行信貸、信托等方式融資的渠道受阻,而部分地區置換債券的額度不足以覆蓋到期債務,地方政府仍有“借新還舊”的需要,新興的租賃模式契合了這一需求,融資租賃平臺類業務快速增長。
而在此前,審計署地方債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通過融資租賃這一方式舉借的債務余額為2318.44億,占政府性債務余額的比例為1.29%,規模不大。此后,監管層并無新數據公布。
“因為43號文的影響,2015商業銀行控制平臺貸款,為了保證已上馬的基建項目不爛尾,我們只能繼續融資,當時選擇從租賃公司和保理公司融資,成本在8%-10%之間。”中部某省份一區縣城投公司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當時,8%-10%的成本比銀行貸款略高,但比信托要低。
該負責人介紹,2015年下半年以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甚至商業銀行相繼放款,成本在8%以內,公司已不需要從租賃公司融資。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了解到,這種轉變并非孤例,并有其緣由。
其背后的邏輯是:2015年下半年以來,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監管部門對平臺貸款的監管有所放松。隨著地方債置換債額度的增加,融資平臺獲得的債券額度也有所上升。值此行情,融資平臺“借新還舊”的壓力明顯減輕,融資成本大幅降低。
同時,疊加央行降息因素,政府部門也要求融資平臺控制融資成本:目前省級平臺融資成本已降至貸款基準利率以內,“百強縣”平臺融資成本控制在7%以下。
“有的租賃公司成本已經降至7%左右,期限在三年以上。”西南地區一區縣融資平臺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但我們縣級城投已經開始發行中票、公司債,成本已經低至6%,何必去從融資租賃公司融資?”
西南地區一租賃公司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他所在的租賃公司平臺類業務明顯萎縮,業務重點已轉向貿易融資和國有企業應收賬款融資。他介紹,去年該公司平臺類業務占比為60%左右,今年預計只有20%左右,下降了40%。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因為融資渠道較多且所控制的成本上限較低,百強縣及省市一級的融資平臺已不是租賃公司的目標客戶。目前租賃公司平臺類的客戶主要集中在非百強縣的融資平臺。
華東省份一租賃公司人士表示,其業務以區縣級平臺為主,除東北三省、內蒙古、山西等財政收入下降的省區外,其他區域的平臺業務都可以介入,但有難度。
交易結構簡化
在和其他金融機構搶奪融資平臺市場的過程中,租賃公司的交易結構也有所簡化。
此前,融資租賃平臺類業務交易結構為:城投公司通過售后回租方式向租賃公司融資,標的物為城投公司的管網資產。而今年標的物則拓展至圍墻、道路、綠地等。
“非百強縣的區縣級平臺沒有那么多資產,標的物有所變化,圍墻這些也可以用來做標的物。”前述西部省份從事平臺類業務的人士表示。
前述西南省份區縣融資平臺負責人介紹,之前還需要管網及醫院、學校設備作為標的物,現在標的物完全放開,有的租賃公司已經不需要標的物。“因為標的物不真實,有一定風險,所以今年我們沒有從租賃公司融資。”他說。
去年,通過學校或者醫院曲線“輸血”城投的交易模式為諸多融資租賃公司所采用,但今年這類交易模式減少。彼時,其交易模式為租賃公司出資購買學校、醫院的設備,學校、醫院收到租賃公司款項后將資金交由當地政府平臺使用。
當時,這一交易結構設計的重要考量是避開城投公司這一敏感的融資主體。今年由于監管層對城投公司融資管控的放松,租賃公司隨之簡化其交易結構設計。
前述西部省份從事平臺類業務的人士介紹,今年交易對手“放得更開”,只要融資平臺不在銀監會名單內,就可以直接簽約。如果是銀監會名單內的融資平臺,則可以將其子公司作為交易對手,子公司和母公司(名單內平臺)簽訂一個融通資金的用款協議。
增信方式也有所變化。前述西部省份從事平臺類業務的人士介紹,現在已不需要融資平臺出同級人大納入財政預算的承諾函、財政擔保函,只需要找一個AA+以上的公司提供連帶擔保。
“如果再提出需要財政擔保函,平臺公司直接不談了。”前述西部省份從事平臺類業務的人士表示,“新《預算法》實施后,地方融資平臺融資時出安慰函的情況越來越少了,不只租賃公司,貸款、信托也這樣。”
理論上,平臺公司不再通過擔保函、承諾函增信融資,其融資行為已和政府信用切割,符合財稅體制改革的方向。但由于非百強縣財政實力較弱、融資平臺造血能力不強,租賃公司簡化交易結構甚至標的物不真實可能引起的風險亦需引起關注。
文章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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