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信租賃公司債信披違規 托管人西部證券遭警示
因公司債“15寶信債”發行人新增借款超過其凈資產20%卻未及時披露,托管人西部證券近日被陜西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15寶信債”發行于2015年7月7日,發行人是寶信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寶信租賃”)。2015年1月至9月,寶信租賃累計新增借款16.18億元,超過2014年期末凈資產6.11億元的20%,但寶信租賃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對此進行信息披露。
陜西證監局認為,西部證券作為“15寶信債”受托管理機構,未能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有效督導寶信租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該公司加強公司債券持續督導工作,完善受托管理人履職機制,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及時披露債券存續期內發生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債券價格的重大事項,其中包括發行人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20%。
7月26日,多地證監局近期向轄區內證券公司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券商健全公司債券業務制度體系,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公司債合規管理,規范執業行為。
其中就包括,受托管理人應持續關注發行人的保證人資信狀況,持續督導發行人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重大事項報告義務。
今年以來,監管層對公司債的監管力度加碼。在準入門檻上,交易所近期加強窗口指導,收緊類平臺公司發債。發行人最近三年的營業收入中,來自所屬地方政府的比例若超過50%,將不能在交易所發債。較之此前同時參考營業收入和現金流這兩條紅線,現在監管層只看營業收入占比一項,即“雙50%”變成“單50%”,發債門檻大幅提升。
在發行人監管方面,多家證監局向轄區內各公司債券發行人下發通知,要求各公司債發行人對公司債券信息披露、募集資金使用、財務會計等情況開展全面自查,要求成立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的自查工作小組,編制自查工作底稿,并形成自查報告,于9月30日前上交,隨后當地證監局將進行現場檢查。
文章來源:財新網
“15寶信債”發行于2015年7月7日,發行人是寶信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寶信租賃”)。2015年1月至9月,寶信租賃累計新增借款16.18億元,超過2014年期末凈資產6.11億元的20%,但寶信租賃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對此進行信息披露。
陜西證監局認為,西部證券作為“15寶信債”受托管理機構,未能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有效督導寶信租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該公司加強公司債券持續督導工作,完善受托管理人履職機制,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及時披露債券存續期內發生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債券價格的重大事項,其中包括發行人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凈資產的20%。
7月26日,多地證監局近期向轄區內證券公司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券商健全公司債券業務制度體系,完善內控機制;加強公司債合規管理,規范執業行為。
其中就包括,受托管理人應持續關注發行人的保證人資信狀況,持續督導發行人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重大事項報告義務。
今年以來,監管層對公司債的監管力度加碼。在準入門檻上,交易所近期加強窗口指導,收緊類平臺公司發債。發行人最近三年的營業收入中,來自所屬地方政府的比例若超過50%,將不能在交易所發債。較之此前同時參考營業收入和現金流這兩條紅線,現在監管層只看營業收入占比一項,即“雙50%”變成“單50%”,發債門檻大幅提升。
在發行人監管方面,多家證監局向轄區內各公司債券發行人下發通知,要求各公司債發行人對公司債券信息披露、募集資金使用、財務會計等情況開展全面自查,要求成立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的自查工作小組,編制自查工作底稿,并形成自查報告,于9月30日前上交,隨后當地證監局將進行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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