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獲批開業
天津銀監局關于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開業的批復
開業的批復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開業的請示》(天銀發〔2016〕8號)、《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開業申請補正材料的報告》(天銀發〔2016〕219號)、《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行政許可解釋通知書>若干事項的報告》(天銀發〔2016〕28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批準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開業。
二、核準該公司中文名稱為“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Bank of Tianjin Financial Leasing Co.,Ltd.”。
三、核準該公司住所為:天津自貿試驗區(空港經濟區)環河北路80號空港商務園E5-301。
四、核準該公司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由你行獨資設立。你行應于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引進戰略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
五、核準該公司經營以下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三)固定收益類證券投資業務;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六、核準彭俊英董事長的任職資格;核準屈延凱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核準劉永浩職工董事及總裁的任職資格;核準王強副總裁的任職資格;核準沈海育副總裁的任職資格。
七、核準《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章程》(見附件)。
你行應自此批復之日起10日內到我局領取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金融許可證》。領取《金融許可證》后,按規定辦理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開業相關手續,并在工商、稅務登記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個月內向我局報告相關情況。天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6個月內開業,未在規定期限內開業的,開業核準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開業許可注銷手續,收回《金融許可證》,并予以公告。
此復。
2016年10月12日
來源:天津銀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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