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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融資租賃涉稅事項——融資租賃出租方


        編輯:admin / 發布時間:2016-03-30 / 閱讀:124

          1、增值稅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適用稅目:
          
          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賃。
          
          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于融資租賃。
          
          適用稅率: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銷售額確定:
          
          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納稅人,提供除融資性售后回租以外的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保險費、安裝費和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企業所得稅
          
          收入確認時點:
          
          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由于融資租賃業務取得的租金收入,相當于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本金,貸給承租方取得的利息作為收入。因此,在按租賃費總額作為計稅收入的同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當作為成本扣除。在融資租賃下,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可以在發生的當期一次性扣除,如果金額較大,也可以根據配比原則,在租金收入確認的各期配比扣除。由于融資租賃的計稅收入通常是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分期平均收取的,因此,初始直接費用采用分期扣除辦法時,也應當于確認計稅收入的當期平均扣除。相應地,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也應采取平均扣除的辦法。納稅年度應確認的所得額=本期應收租賃費-(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初始直接費用)/租賃期或初始直接費用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3、印花稅
          
          根據國稅地字1988年30號文及國稅函2000年154號文針對融資租賃業務實質的判定,可以推斷出針對融資租賃合同印花稅存在以下三種情形:
          
          (1)對經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其實質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那么應該依借款合同繳納印花稅;
          
          (2)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經營租賃行為,按租賃業繳納營業稅,那么應該依財產租賃合同繳納印花稅;
          
          (3)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的,其實質為銷售貨物,按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那么應該依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
          
          具體繳納情形還是需要與主管稅務機關協商。
          
          來源:尤尼泰(北京)稅務師事務所   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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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金瓶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