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公司12種主要業務模式
融資租賃在中國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它是設備融資模式、設備銷售模式、投資方式的創新,不僅在各交易主體之間實現新的權責利平衡,為客戶提供了新的融資方法,而且成為交易主體優勢互補、配置資源的機制和均衡稅務的理財工具。
???隨著融資租賃的發展,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也逐漸增多,但是融資租賃公司的業務模式以下列12種為主,其中前5種為基本模式,后7種為創新模式。
???1、直接融資租賃
???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后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并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
???適用于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直接融資租賃操作流程:
???(1)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租賃物件;
???(2)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租賃業務申請;
???(3)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與供貨廠商進行技術、商務談判;
???(4)融資租賃公司和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5)融資租賃公司與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
???(6)融資租賃公司用資本市場上籌集的資金作為貸款支付給供貨廠商;
???(7)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賃期滿,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將自制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給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賃模式。租賃期間,租賃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承租人只擁有租賃資產的使用權。雙方可以約定在租賃期滿時,由承租人繼續租賃或者以約定價格由承租人回購租賃資產。這種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盤活已有資產,可以快速籌集企業發展所需資金,順應市場需求。
???適用于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設備所有人將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
???(2)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貨款給原始設備所有人。
???(3)原始設備所有人作為承租人向融資租賃公司租回賣出的設備。
???(4)承租人即原始設備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給出租人(融資租賃公司)
???3、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干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
???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余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余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于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4、委托租賃
???委托租賃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托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托人的書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托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5、轉租賃
???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以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轉租至少涉及四個當事人:設備供應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轉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購貨合同、租賃合同、轉讓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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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結構化共享式租賃
???結構化共享式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和指定,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賃物本身投產后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基礎進行測算和約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賃項目收益的租賃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購置成本、相關費用(如資金成本),以及預計項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通常適用于通信、港口、電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遠洋運輸船舶等合同金額大,期限較長,且有較好收益預期的項目。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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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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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化共享式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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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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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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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中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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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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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取得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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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使項目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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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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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由銀行借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
資金不循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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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團貸款、戰略投資人融資、投資銀行提供可轉換債權融資等,
資金可循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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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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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固定,本金金額固定,利息部分浮動,但利差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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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商定的日期,以或有租金的方式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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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運用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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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用其他金融工具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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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股票的發行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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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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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第三方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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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第三方提供擔保,但有完備的推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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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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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承租人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作一般了解,沒有服務方面的硬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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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至終提供服務或作為服務中介,包括項目的商業計劃、組織機構、經營模式、品牌、人力資源、財務咨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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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結構化共享式租賃與簡單融資租賃的比較
??? 7、風險租賃
??? 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以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收益作為投資回報的租賃交易。在這種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報,一般為全部投資的50%;其次是設備的殘值回報,一般不會超過25%左右,這兩項收益相對比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內以設定的價格購買承租人的普通股權。這種業務形式為高科技、高風險產業開辟了一種吸引投資的新渠道。
??? 出租人將設備融資租賃給承租人,同時獲得與設備成本相對應的股東權益,實際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東權益作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資租賃形式。同時,出租人作為股東可以參與承租人的經營決策,增加了對承租人的影響。
??? 風險租賃為租賃雙方帶來了一般融資租賃所不能帶來的好處,從而滿足了租賃雙方對風險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 (一)對承租人的有利之處
??? 1.較好的融資渠道。風險租賃的承租方是風險企業,因為經營歷史短,資金缺乏,銀行一般不愿意貸款,所以其融資渠道較少,一般渠道的融資成本較高,風險租賃可以成為一種融資的重要手段。
??? 2.轉移風險。即將股東權益的部分風險轉移給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東權益不能獲得收益,出租人也無權要求其他的補償。如果采用抵押貸款,銀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資產做抵押,一旦公司無力按期償還貸款,公司的生存將難以保證。風險租賃中的租金支付義務,也只是以所租設備做“擔保”,承租方面臨的風險相對較小。
??? 3.提高投資回報率。公司管理者的報酬往往基于投資回報率,而利用風險租賃將相對減少公司投資額,從而提高回報率,進而使管理者獲得較高的報酬。
??? 4.較少的控制。與傳統的風險投資相比,風險租賃出資人不尋求對投資對象資產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風險企業派出代表進入董事會,也不謀求投票權,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風險租賃。
??? (二)對出租人的有利之處
??? 盡管服務于風險企業存在一定風險,但出租人可以獲取足夠的好處以彌補風險:
??? 1.較高的回報。如果承租人經營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東權益的溢價收益,比一般的租賃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
??? 2.處理收益的靈活性。出租方從承租方那里獲得的認股權,一旦承租方經營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將其賣出獲得變現,也可以持有股票獲得股利收益。
??? 3.即使承租方破產,出租方也可以從出租設備的處置中獲得一定的補償。況且,一般風險租賃出租人不止一個,某一承租方的破產不會給出租方帶來十分巨大的、難以承受的損失。
??? 4.擴大了出租人的業務范圍,增強其競爭力和市場份額。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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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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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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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公司承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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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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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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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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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設備、參與承租人企業的各項重大決策,提供多方面的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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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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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認購承租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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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利認購,也可以放棄認購(獲得相應的補償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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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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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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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融資+股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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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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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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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設備處置收入+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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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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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租金計算方式和租金償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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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彈性、可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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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靈活(剛性、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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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是否參與承租人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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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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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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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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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性企業,多為處于創立和發展階段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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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于成熟期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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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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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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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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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風險租賃與傳統的融資租賃的比較#p#分頁標題#e#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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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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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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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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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設備處置收入+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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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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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資對象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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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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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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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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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融資+股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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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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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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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和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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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和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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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流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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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賃合同簽訂后迅速享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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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需要等待數年才能獲得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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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風險租賃與風險投資的比較
??? 8、捆綁式融資租賃
??? 又稱三三融資租賃。三三融資租賃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證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賃標的價款的30%,廠商在交付設備時所得貨款不是全額,大體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長于租期一半的時間內分批支付,而租賃公司的融資強度差不多30%即可。這樣,廠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擔一定風險,命運和利益“捆綁”在一起,以改變以往那種所有風險由出租人一方獨擔的局面。
??? 9、融資性經營租賃
??? 融資性經營租賃是指在融資租賃的基礎上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選擇續租、退租、留購。出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提供維修保養,也可以不提供,會計上由出租人對租賃物件提取折舊。
??? 融資性經營租賃操作流程:
??? (1)承租人選擇供貨商和選擇租賃物;
??? (2)承租人和融資租賃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 (3)融資租賃公司和供貨商簽訂《買賣合同》,購買租賃物向供貨商支付貨款;
??? (4)供貨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 (5)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 (6)租賃期滿,承租人履行全部合同義務,按約定退租、續租或留購;
??? (7)若承租人退租,由進行租賃物的余值處理,如在二手設備市場上出租或出售租賃物件。
??? 10、項目融資租賃
??? 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采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采用這種方法。
??? 出租人要面對的主要風險是租金不能收回的風險,產生這一風險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項目本身經營失敗;二是承租人的信用不好。
??? 為了防范風險,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1)做好項目的評估。在項目前期,出租人要對項目整體的現狀和未來進行全方位的科學評估,包括對項目未來市場需求變化情況、盈利能力進行預測,對承租人未來償租能力進行評估,最終選擇的項目應確定其預期收益率保證出租人能收回租金;
??? (2)靈活的租金設計。在進行租金計算時,要結合項目正常的現金流和項目經營期可能的風險,以保證最終的租金能夠順利回收;
??? (3)對項目經營期財務狀況進行監控。在項目經營期間,出租人應按期對項目的經營和財務狀況進行監控,如出現承租人不能按期償還租金的情況一定要查找分析原因,判斷是項目真實的客觀經營狀況還是承租人的信用風險導致的,以防止承租人利用信用風險而故意拖欠租金或不償還租金。
??? 項目融資租賃的參與主體和實施階段比較多,其操作模式也比較復雜。通常,項目融資租賃的參與主體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還包括參與租賃項目建設的設計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監理承包商、設備供應商以及貸款融資的銀行等金融機構。其實施階段主要包括項目融資建設、租賃、移交三個階段。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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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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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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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對象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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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性、可移動性和可轉換性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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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好的可移動性和可轉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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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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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的未來收益和項目本身的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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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租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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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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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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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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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項目融資租賃與傳統的融資租賃的比較
??? 11、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
??? 這是以推銷為主要目的的融資租賃新方式,它吸收了風險租賃的一部分經驗,結合行業特性新開發的一種租賃產品。主要特點是:融資不需要擔保,出租人是以供貨商為背景組成的;沒有固定的租金約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現金流折現計算融資回收;因此沒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賃收益外還取得部分年限參與經營的營業收入。
??? 由注資、還租、回報3個階段構成。其中注資階段資金注入的方法與常規融資租賃資金注入方法無異;還租階段是將項目現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分配,例如70%分配給出租人,用于還租,30%由承租人留用。
??? 回報階段是指在租賃成本全部沖減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資金回報,回報率按現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報階段結束,租賃物件的所有權由出租人轉移到承租人,整個項目融資租賃結束。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和我們熟知的BOT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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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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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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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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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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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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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認購承租人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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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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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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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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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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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設備處置收入+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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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是否參與承租人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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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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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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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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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留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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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還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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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與風險租賃的比較
??? 12、銷售式租賃
??? 生產商或流通部門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采用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這些租賃公司依托母公司能為客戶提供維修、保養等多方面的服務。出賣人和出租人實際是一家,但屬于兩個獨立法人。
??? 在這種銷售式租賃中,租賃公司作為一個融資、貿易和信用的中介機構,自主承擔租金回收的風險。通過綜合的或專門的租賃公司采取融資租賃方式,配合制造商促銷產品,可減少制造商應收帳款和三角債的發生,有利于分散銀行風險,有利于促進商品流通。
業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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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的原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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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直接融資租賃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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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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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資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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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融資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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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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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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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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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流動資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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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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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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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桿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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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可以享受稅收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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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二博八”,以低成本獲得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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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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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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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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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并不是真正的資金或者設備供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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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直接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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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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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第一出租人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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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或以上的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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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直接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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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化
共享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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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與承租人共享項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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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是按租賃物本身投產后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基礎進行測算和約定,包括購置成本、相關費用以及預計項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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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港口、電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遠洋運輸船舶等合同金額大,期限較長,且有較好收益預期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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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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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與融資租賃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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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租賃債權和投資方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以獲得租金和股東權益收益作為投資回報的租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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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高風險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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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綁式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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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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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首付金不低于租賃標的價款的30%,廠商在交付設備時所得貨款大體上是30%左右,而租賃公司的融資強度差不多3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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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直接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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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經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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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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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選擇續租、退租、留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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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直接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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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融資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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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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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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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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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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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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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固定的租金約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現金流折現計算融資回收;因此沒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賃收益外還取得部分年限參與經營的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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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直接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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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式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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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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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商或流通部門通過自己所屬或控股的租賃公司采用融資租賃方式促銷自己的產品,出賣人和出租人實際是一家,但屬于兩個獨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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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直接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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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知識問答
什么是節稅租賃?
“節稅租賃”(或稱“免稅租賃”)是在國外流行的一種租賃市場。節稅租賃的市場,是政府投資的基礎設施或其它非營利性公益項目。之所以稱節稅租賃,是因為,這些項目本身是政府投資的,從根本上說,用的是納稅人的錢。如果在營運中還要支付不免稅的利息,就會提高稅收。而這樣做是沒有意義的。因此,對這些項目都有免稅待遇。當這些項目以租賃方式取得資金時,人們稱這種租賃為節稅租賃。除了免稅這一層含義外,尤其是有一整套嚴格到甚至繁瑣的法規來加以監管。就這一角度的描述而言,在我國目前還談不上什么節稅租賃。也有人把能享受稅收上的好處的租賃稱為節稅租賃,那就是對租賃從功能上的一種一般性描述了。
什么是分成租賃和結構共享式租賃?
分成租賃或結構共享式租賃的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既有關于固定租金的約定,又有關于或有租金的約定。那么,就前者而言,它是最普通不過的租賃交易,而后者,則絕對不是任何租賃交易,而是投資活動。因此,我們不得不認為,這絕對不是租賃的任何品種、類別或創新,而僅僅是租賃同投資的某種結合而已。
什么是實物租賃?
租賃的標的物必需是實體物這一點,應是基本的概念。而既然任何租賃物必定是實體物,那么,實物租賃之說還有什么意義呢?它難道不是象商品買賣或貨幣借貸一樣的同義反復嗎?無論如何,實物租賃不可能是租賃的任何類別。
在歐美和日本,是有知識產權租賃的,因此,租賃物不一定得需要實物,這是租賃發展的創新。其實,只要產權保護到位,在中國,也是可以實行的。
融資租賃之杠桿租賃
杠桿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類型,是指在項目投資者的要求和安排下,由杠桿租賃結構中的資產出租人融資購買項目的資產然后租賃給承租人(項目投資者)的一種融資結構。
資產出租人和融資貸款銀行的收入以及信用保證主要來自結構中的稅務好處、租賃費用、項目的資產以及對項目現金流量的控制。基于杠桿租賃的項目融資模式是項目融資在模式上的創新,具有顯著的稅收優勢,通過“以二博八”的杠桿效應,吸收項目中的資產折舊和利息扣減,最充分地享受稅收的好處,在出租人(項目發起人)、承租人和貸款人之間實現多贏。
這種模式結構設計巧妙、融資安排復雜,適合應用于大型特大型項目,并已得到多次成功運作,如澳大利亞恰那鐵礦、美國阿納柯達公司電解鋁廠項目等。中國在這方面起步較晚,在法規完善、政策、經驗等方面與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還存在一定差距。
一、杠桿租賃結構分析
與其他項目融資模式相比,杠桿租賃項目融資模式參與者多、管理復雜,在結構設計時需要重點考慮項目的稅務結構,所以也被稱為結構性融資模式。一般由4部分參加者組成:
①由“股本參加者”組成的合伙制結構(在美國也可采用信托基金結構)作為項目資產的法律持有人和出租人;②“債務參加者”;③“項目資產承租人”,項目的主辦人和真正投資者;④“杠桿租賃經理人”。
在杠桿租賃項目融資中,一般有四部分參加者:
1.至少由兩個“股本參加者”組成的合伙制結構(在美國也可采用信托基金結構)作為項目資產的法律持有人和出租人。合伙制結構為杠桿租賃結構提供股本資金(一般為項目建設費用或項目收購價格的20%-40%),安排債務融資,享受項目結構中的稅務好處(主要來自項目折舊和利息的稅務扣減),出租項目基于杠桿租賃的項目融資模式分析資產收取租賃費,在支付到期債務、稅務和其他管理費用之后取得相應的股本投資收益(在項目融資中這個收益通常表現為一個預先確定的投資收益率)。
2.“債務參加者”(其數目多少由項目融資的規模決定)。債務參加者為普通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債務參加者以對股本參加者無追索權的形式為被融資項目提供絕大部分的資金(一般為60%-80%)。
3.“項目資產承租人”。項目資產承租人是項目的主辦人和真正投資者。項目資產承租人通過租賃協議,從杠桿租賃結構中的股本參加者那里取得項目資產使用權,支付租賃費作為使用項目資產的報酬。由于在結構中充分考慮到了股本投資者的稅務好處,所以與直接擁有項目資產的融資模式比較,項目投資者可以獲得較低的融資成本。
4.“杠桿租賃經理人”,相當于一般項目融資結構中的融資顧問角色,主要由投資銀行擔任。各方參與者之間的合同關系復雜,基本法律協議包括:項目資產出租人與承租人一租賃協議;項目資產出租人與債務參加者一貸款協議;項目資產出租人、債務參加者與承租人一信用保證協議;股本參加者之間的一合伙制結構協議;杠桿租賃經理人與項目資產出租人一合伙制代理人協議:杠桿租賃經理人與債務參加者一債務管理協議;杠桿租賃經理人與項目資產承租人一項目資產承租人現金流量管理協議。#p#分頁標題#e#
二、租賃融資稅務優勢分析
1. 加速折舊
加速折舊是各國普遍采用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是所得稅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常見的加速折舊方法有:雙倍余額遞減法,年限總和法等。對新投資的資產,一般都規定有加速折舊的政策。杠桿租賃項目融資模式中,股本參加者組成非公司型合伙結構,一般只需支付購置設備所需款的20%以上,即可在經濟上擁有設備所有權,享受如同對設備100%投資的同等稅收待遇。通過全面對資產加速折舊、抵減收益,享受節約稅收的好處。出租人通過收取較低的租金,將這種好處部分傳遞給承租人。
2. 債務利息抵減應納稅收益
由于債務成本(利息)在稅前支付,而股權成本(利潤)在稅后支付,因此,企業如果要向債權人和股東支付相同的回報,實際需要生產更多的利潤。這就是債務的稅盾效應。在杠桿租賃項目融資中,出租方通過安排債務資金來投資于項目資產,要在每個階段支付利息。這些利息可以從稅前扣除,享受稅務好處。大多數項目發起人是盈利驅動的或者低邊際稅率的公司。杠桿租賃項目融資中的許多機構權益投資者,如銀行、保險公司、大型產業和消費品公司等,則多為典型的高邊際稅率納稅人,不能充分享受稅務扣減。通過杠桿租賃安排可以為雙方帶來好處。
3. 利息預提稅
利息預提稅是一個國家對非本國居民在其司法管轄地獲取的利息收入所征的稅,一般為貸款利息的10%~30%。在設計項目結構時,利息預提稅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貸款人所關心是,如何保證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不受或盡可能少受利息預提稅的影響。
三、杠桿融資模式與一般租賃融資模式的比較

四、杠桿租賃的步驟
1、未來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確定擬委托租賃的技術、設備,向租賃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提出租賃委托:①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設計任務書:②用戶的工商登記證明文件和有關會計報表;③填寫租賃委托書,并按國家規定的審批權限,加蓋申請單位、批準單位公章;④經租賃機構認可的擔保單位出具的對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給予擔保的不可撤銷的保函。
2、租賃機構審查上述文件,向用戶提供初步租金概算,經租賃機構對項目的效益、企業還款能力和擔保人擔保資格等審定、批準、確認和同意后,同部立項,對外正式接受委托。
3、與用戶最后商定租賃條件,制定租金概算方案,簽訂租賃合同,并由經濟擔保人蓋章確認擔保。
4、出租人向貸款方取得長期貸款,貸款金額通常超過租賃物價格的50%,以租賃資產為抵押或以租金支付的轉讓為擔保或兩者兼而有之。
5、出租人運用貸款和自己的資金向賣主購買所需設備,同時,供貨方交貨,用戶驗收。
6、通知承租企業租賃合同正式起租,承租企業按起租通知規定按期支付租金。
7、租賃期滿,承租企業可對租賃設備作如下選擇:以名義價購買、續租或將租賃設備退回租賃機構。
文章來源: 中國資本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