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ABS盡調新規最全解讀
近年來,隨著融資租賃公司直接融資需求增加,發行ABS的規模也呈現逐年大幅增長態勢。在我國金融強監管背景下,2018年以來,監管層面對融資租賃ABS產品的發行也不斷進行規范。
2018年2月9日,滬深兩交易所、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同時公布《融資租賃債權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確認指南》、《融資租賃債權資產支持證券信息披露指南》,對基礎資產的合格條件、轉讓條件、原始權益人資質、資產池集中度、發行期間信息披露以及存續期間信息披露等均做了明確規定。
2019年6月24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發布《融資租賃債權資產證券化業務盡職調查工作細則》,以進一步完善業務規則體系,規范和指導融資租賃ABS業務的盡職調查工作。
細則對業務參與人(包括原始權益人、入池資產債務人、增信主體等)以及基礎資產的盡職調查做了詳細規范。
1. 盡職調查標準明顯提高,租賃公司ABS項目操作復雜性增強
證監會于2014年公布了《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盡職調查工作指引》,從業務參與人、基礎資產兩大方面劃定了盡職調查的框架。此次細則的出臺則進一步落實了該指引的各項要求。
細則規定的盡調標準明顯提高,表現在對包括發行主體及基礎資產在內的各個層面的細化調查,以對基礎資產池的穿透調查為例,細則要求盡調原則上應覆蓋全部入池資產,可采用逐筆盡職調查或抽樣盡職調查兩種方式,資產池筆數50筆以內逐筆調查,對超過50筆的盡調需同時滿足最低比例、最低筆數限制。

整體上,細則反映出對ABS產品發行的趨嚴監管,融資租賃公司未來為ABS產品的順利發行而配合盡調的前期準備工作將增多,項目操作也將更為復雜。
2.租賃公司協調難度增加
對每筆入池資產開展盡調,以及對入池融資租賃債權中重要債務人或現金流重要提供方的主營業務、財務數據、信用情況、償債能力、資信評級(如有)等詳細情況開展盡調,需要租賃公司做大量的協調工作,使所涉各方能積極配合。而隨著調查項的增多,租賃公司的協調難度也在加大。
3.租賃公司ABS發行效率降低,發行量下降
按照細則要求,管理人等中介機構對租賃ABS盡職調查的工作量將增加,勢必會拉長ABS發行過程,降低發行效率,可以預見租賃公司ABS的發行量也將減少。
4.更加關注租賃公司的資產管理及處置能力
細則特別提到了循環購買結構下,原始權益人或相關資產服務機構信息化系統的有效性、可靠性和穩定性。同時還核查不合格基礎資產處置義務人的履職能力,要求該處置義務人具有較強的履職能力及處置意愿。以上均體現出監管機構對于原始權益人資產管理能力、資產處置能力的關注。
在嚴格細致的監管體制下,融資租賃公司ABS發行的機制將更加完善,基礎資產的質量將有所提高,標準化程度也將提升。融資租賃公司自身則應加強風險管理能力及資產管理能力,同時加強與產品相關的信息披露,做到更加公開透明。
租賃ABS相關監管政策

來源:華濰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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