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財政四舉措助力金融業加快發展 融資租賃最高獎勵300萬元
近期,廈門市出臺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廈門金融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以四舉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提高獎勵標準。一是對本市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的最高限額統一由原來的20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二是區域性分支機構、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境外銀行代表處的一次性獎勵標準統一由原來的1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分別提高到200萬元、150萬元、30萬元;三是在本市注冊的金融機構總部增加注冊資本金,按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金融機構獎勵標準的50%給予獎勵,獎勵最高限額從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四是對我市法人證券業、期貨業機構到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的獎勵標準從10萬元提高到30萬元。
(二)支持金融機構“走出去”。對我市法人金融機構赴國內外金融中心城市設立資金運營中心、信用卡中心等持有牌照的專營機構,按實際到資規模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金額500萬元。
(三)擴大扶持范圍。一是鼓勵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對在廈門新設立或新引進的互聯網金融企業,經認定符合我市互聯網金融發展方向的,對地方綜合貢獻較大的給予一定獎勵。二是積極發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金融租賃)公司購入設備并被我市企業租賃使用的,按照租賃合同、發票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200萬元。購入我市地產設備開展業務的,最高獎勵金額提高至300萬元。三是創新發展金融物流倉儲。對引進境內外大型物流倉儲企業在廈設立金融物流倉儲企業和第三方監管機構,參照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的標準享受一次性落戶獎勵。
(四)完善考核機制。建立政府財政性資金存放與金融機構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相掛鉤的激勵機制,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地方重點項目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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