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售后回租資產明細表及擔保合同
售后回租資產明細表
序 號 | 資 產 名 稱 | 型 號 | 數 量 | 原 價(元) | 累計折舊(元) | 凈值(元) |
總計 |
擔 保 合 同
編號:
本合同由以下兩方于2008 年_月_日在中國xx簽署:
甲方(保證人):
〔 〕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方(債權人):
xx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鑒于:
(1)乙方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簽署了編號為_的《售后回租合同》,乙方向債務人提供了融資租賃物件;
(2)甲方同意為債務人履行《售后回租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責任、陳述與保證及承諾事項等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事宜,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保證范圍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售后回租合同》項下的全部陳述、保證、承諾、義務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按《售后回租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的義務。
2、本合同項下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除了前述主債權外,還及于由此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甲方確認,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與債務人簽署的《售后回租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發生變更的,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擔保責任相應變更。
4、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為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擔保,不受《售后回租合同》效力和變更的影響。
第二條 保證責任
1、債務人未按《售后回租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及任何款項的,甲方應承擔保證責任,并根據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向乙方足額支付相應款項。
2、債務人在《售后回租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不真實、虛假或不準確并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對債務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根據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向乙方足額支付相應款項。
3、甲方承擔保證責任不受主債權項下的其他擔保措施是否行使的影響,乙方有權不經 行使其他擔保措施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是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
本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售后回租合同》到期后二年。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根據擔保人具體情況可調整〕
1、甲方做出如下陳述與保證,該陳述與保證于本合同簽署時做出,并在保證期間內持續有效: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已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的各條款均是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甲方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甲方的組織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甲方保證其出具的所有財務報表是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財務報表均真實、準確地反映了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而無任何隱瞞的;
(5)甲方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第六條 索賠
1、債務人未按《售后回租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或其他任何款項的,包括但不限于罰息、違約金、賠償金,或債務人因違反《售后回租合同》的其他約定或陳述與保證,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格式見附件)后3個工作日內履行其保證責任。
2、甲方未在本條第1 款的規定期限內履行保證責任的,視為甲方違約。
第七條 公證
甲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若經公證機關公證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同意無條件的接受該強制執行并放棄抗辯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補充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變更后的內容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變更后的內容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沖突,以變更后的內容或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 通知
1、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通知均為書面形式,可由專人送達、掛號郵遞、特快專遞等方式傳送。
2、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專人遞送的通知,在專人遞送之交付日為有效送達;
(2)以掛號信(付清郵資)、特快專遞(付清郵資)發出的通知,以簽收日為有效送達,或在寄出(以郵戳為憑)后的第5日為有效送達。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系地址即為其有效的送達地址。
4、甲乙雙方均有權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但應根據本條規定盡快向對方送達通知。
第十條 保密
甲乙雙方對于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事項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有關事項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況所進行的披露除外:
1、乙方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向委托人和受益人進行的披露。
2、向在正常業務中所委托的審計、律師等工作人員進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該等人員必須對其在進行前述工作中所獲知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3、該等資料和文件可由公開途徑獲得或者該資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規的要求。
4、向法院或者根據任何訴前披露程序或類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據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進行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披露。
5、根據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向金融監管機構進行的披露。
本條的規定在本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任何不可抗力事件而消滅或減損。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當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乙方要求或不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不意味或表示免除或減輕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應承擔的保證責任,甲方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發生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各條標題僅為行文方便而設,不用于解釋本合同。
2、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與債務人簽署的《售后回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存乙方處供公證時(如需)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在此確認其對本擔保合同的條款、保證關系與保證責任的含義有明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xx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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