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開始核查地方融資平臺應收賬款問題!
(來源:經濟觀察網)
近日,財政部江蘇監管局下發關于核實部分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及信托產品情況的通知。該通知所通知的地級市財政局分別為常州市、鎮江市、揚州市、泰州市、徐州市、淮安市、鹽城市等設區市財政局,按照通知這項檢查從11月12日開啟。
該通知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財政金融風險,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核實部分融資平臺公司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情況的通知》、《財政部公共臺關于核實部分融資平臺公司發行信托資產情況的通知》要求,近日將于省財政廳組成可聯合核實調研組,對部分平臺公司的發行信托產品及公司信用類債券情況進行核實。
通知還對平臺公司需要準備的資料做了要求,分別是相關平臺公司2019年1月至10月底財務賬簿(電子)、報表、憑證等財務資料。2019年1月至10月底發行的所有信托產品、信用債券融資合同、發行資料等,相關平臺公司營業執照,股本構成、主營業務、2019年在建項目清單、基本建設程序等基礎材料,其他相關資料等。具體檢查時間為11月12日到11月30日。
一位行業人士稱,檢查的第一站已經結束,據他了解,發現不少問題。其主要針對的是平臺之間的應收賬款交易真假。
上述行業人士進一步解釋,也就是兩個平臺之間本來沒有任何交易,但是為了獲得融資,便會進行一筆虛假的交易,而其中交易一方會將應收賬款去融資。現在城投公司融資的交易結構普遍是應收賬款轉讓。但是應收賬款都是平臺公司之間的應收應付,是包裝出來的。
所以他判斷,江蘇監管局的清查,可能僅僅只是開始,其他各地的監管局應該都會進行核實。但是這一切又可能與央行征信中心提出的要求相關,央行征信中心要求,動產融資登記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登記,對登記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需清楚描述抵質押物、租賃物等擔保登記標的物,達到足以識別的目的。
上述行業人士表示,平臺之間的應收賬款,違反的就是無真實交易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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