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關于就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的會計政策披露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函的通知》
(來源:財政部)
財會便[2019]35號
各有關單位:
2019年8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了《會計政策的披露——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就重要性作出判斷〉的修訂建議(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全球公開征求意見。
為深入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推動我國會計準則持續國際趨同,請貴單位組織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們。我們將在整理、匯總和分析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向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反饋中國的意見。同時,我們鼓勵各單位以自身名義直接向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反饋意見。
征求意見稿的英文全文和中文簡介可在財政部會計司網站(http://kjs.mof.gov.cn/)的“工作通知”欄目下載。中文僅供參考,與英文不一致之處請以英文為準。反饋意見不限于征求意見稿所列問題,并請注意結合我國具體情況。
感謝你單位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反饋意見工作的支持!
聯 系 人:財政部會計司制度二處 常 琦
電 話:010-6855 2527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 100820
電子郵箱:zhiduerchu@mof.gov.cn
附件:1.《會計政策的披露——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的修訂建議(征求意見稿)》中文簡介
2.《會計政策的披露——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的修訂建議(征求意見稿)》(英文)
財政部會計司
2019年10月15日
以下為征求意見稿簡介:
《會計政策的披露——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
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的
修訂建議(征求意見稿)》中文簡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IASB”)于2019年8月發布了《會計政策的披露——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的修訂建議(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29日。現將征求意見稿簡要介紹如下:
一、修訂背景
為了有助于主體向財務報表的主要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會計政策披露,IASB建議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就重要性作出判斷》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IASB建議將《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中關于主體披露其重大的(significant)會計政策的要求修改為披露重要的(material)會計政策。此外,IASB建議對《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就重要性作出判斷》進行相關修訂,以助于主體運用重要性概念進行會計政策披露。
三、征求意見的主要問題
問題一:IASB建議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第117段,要求主體披露其重要的會計政策而非重大的會計政策。您是否同意該修訂建議,如果不同意,請提出您的建議及其理由。
問題二:IASB建議在《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修訂后的第117A段中指出,并非所有與重要的交易、其他事項或情況相關的會計政策,其本身均對主體的財務報表而言是重要的。您是否同意該修訂建議,如果不同意,請提出您的建議及其理由。
問題三:IASB建議在《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修訂后的第117B段中列舉主體在何種情形下可能認為一項會計政策對其財務報表是重要的示例。您認為IASB提出的示例對描述此類情形是否準確且有幫助?如果并非如此,請提出您的建議及其理由。
問題四:IASB建議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公告第2號:作出重要性判斷》中增加兩個示例以說明在會計政策披露中如何運用重要性概念。您認為示例有用嗎,是否能夠有效說明重要性概念在會計政策披露中的運用?如果并非如此,請提出您的建議及其理由。
問題五:在IASB建議的修訂中,是否有難以理解或翻譯的措辭或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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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六:您是否對征求意見稿中的建議有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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