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核算方法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核算方法
①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相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本公司
將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認定為融資租賃:
a.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b.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于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
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c.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d.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
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于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e.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②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本公司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
現值中較低者做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做為長期應付款入賬,其差額做為未確認
的融資費用,未確認的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的各個期間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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